张国庆律师
张国庆,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310199311759075。
简介:
张国庆,女,满族,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9月在三河市司法局参加工作,1993年获得律师执业证书,1996年6月合伙创建河北朝鼎律师事务所,2008年12月独自创建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至今一直担任本所主任律师。
执业19年来,凭着对律师职业的敬畏和热爱,以公民权益代言人为职业目标,以“权利卫士”为自我定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以来从未有过违法违纪行为。
心比火热,把爱挥洒到律师工作中。
作为一名女律师,有着情感更细腻、饱满的优点,满腔热情地工作,从不吝惜向当事人奉献爱心。一次,担任一名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的辩护人,她多次会见安抚被告人的情绪,不辞辛苦地调查取证,找尽法律依据,经过不懈努力,辩护观点最终被采纳。但是被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被告人家属因经济原因决定不再聘请辩护律师。她得知后,万分焦急,怕被告人万一被判处重刑就会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尚未开放就凋谢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当事人的关爱充斥着她的内心,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坐视不管。她毅然决定不收取一分代理费,自己承担交通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无偿为被告人担任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她常说:“要将心比心,感同身受。”不止一位当事人被她感动得无法表达感激之情。
业务精湛,知识渊博。
她不懈学习,涉猎广泛,担任多家大型集团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示投资经营风险,服务重大工程、投资和项目建设,出具法律意见,梳理内部劳务管理关系,服务企业正常经营管理。
心系社会,积极参政议政,改善民生。
她当选三河市政协委员,关注民生,以律师独特的视角审视社会政策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她常年担任三河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决策的合法化和合理化作出很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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