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文书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但是有过诉讼经历的人都知道,能够申请再审成功的案件可遇不可求,而民事调解书的再审申请更是难上加难。何宁律师最近代理的再审申请人中XX公司与被申请人柰XX及原审被告大厂回族自治县XX公司、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中XX公司因不服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8民初446号民事调解书,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经律师的不懈努力,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通过该案,何宁律师发现,对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如果原审只是简单的程序上存在瑕疵,或者只是实体上存在瑕疵,都不足以使得人民法院同意启动再审,必须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的充分论证,证明原审调解书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存在不得不撤销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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