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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领取营业执照 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

        企业未领取营业执照是否影响劳动关系成立,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明确,不少法官及律师认为作为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一方只能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在何宁律师代理的孙xx诉刘xx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告刘xx的代理律师也辩称,刘xx与孙xx只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并非劳动关系,但最终三河市人民法院采纳了何宁律师的观点,认定双方之间系劳动关系,并进而判决被告刘xx支付孙xx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离职经济补偿金。现何宁律师结合该案的情况,就上述争议问题做一简单论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设立需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比如:《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后亦同。然而,违反这些行政管理规范,主要是承担相应的公法上的法律责任,比如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罚款。但并不当然影响无照经营活动的效力,比如买卖合同乙方属于无照经营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只不过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就要由该企业的出资人来承担了。同理,不能因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就认定它不是用人单位,它与员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首先,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看,是否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组织性,是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具有组织性又以该组织名义对外招聘,那么是否进行工商登记并不影响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刘xx以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贸物联批发市场二部的名义对外营业,制定规章制度,招聘员工,制作工牌,刻制公章,按月发放工资,并按照规章制度对员工和批发市场进行管理,因此“京贸物联批发市场二部”具有高度的组织性,从外观上完全看不出个人的属性,完全就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根据本案中被告方证人的证言以及被告认可的原告提供的录像和图片(原告的工牌、工服、工作记录、打卡记录、人员职务统计表、值班表等)可知,刘xx一直是以京贸物联批发市场对外自称的,原告孙xx也有理由相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京贸物联批发市场,而京贸物联批发市场显然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条文表述可知,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
 
        最后,《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201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在《人民法院报》第2版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一文中,明确表示上述司法解释的意思是“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及其出资人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承担责任”,最高院的上述观点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各地法院的支持,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就指出,“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由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笔者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各地法院的判例(如(2017)京02民终4192号、(2017)皖0103民初3924号、(2015)并民终字第245号、(2014)宿中民终字第1323号、(2014)乐民终字第932号等诸多判决)也明确认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的出资人应当承担用工责任。可见,司法实践中,没有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总之,只要劳动者是与一个企业(组织)建立关系,为其提供劳动,换取报酬,并有义务遵守该企业(组织)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那么该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本案中孙xx无疑与京贸物联批发市场二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鉴于京贸物联批发市场二部未领取营业执照,相关的用工责任应当由刘xx等人承担。

何宁律师

何宁律师,男,汉族,出生于湖北黄冈武穴,毕业于北京大学,专职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310201510305864。何宁律师系河北兴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香河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北京复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河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众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范围:专长民商事合同纠纷类案件,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亦有涉猎。 执业地区:主要为河北廊坊北三县(三河、大厂、香河)及北京。 常去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何宁律师承办了大量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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